台安县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文件
台教指组发[2009]9号
转发《关于上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在第三批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问题情况的通知》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上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问题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务必于明天(11月6日)下班前将电子文稿发送到党办邮箱db4893****@126.com。
台安县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鞍教指组办发[2009]4号
- 关于上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在第三批学习
-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问题情况的通知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为落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巡回指导组提出的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的要求,按照辽教指组办发[2009]11号《- 关于上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问题情况的通知》精神,全市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要在学习研讨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找出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一些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通过学校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让广大师生员工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共享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此文件下发至所有参学单位,并对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中查找问题情况统计表》,为进一步加强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两个阶段的指导工作奠定基础,确保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请务于11月9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上报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报送的材料进一步归纳整理后上报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丹 联系电话:2698010 2698002
邮 箱:sjb2698****@163.com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中查找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
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