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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文件】台安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10月26日 19:12:02 访问量: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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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台安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自然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拟订并贯彻实施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补充制定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做好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县内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参与报县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等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做好全县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政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房屋登记的申请、受理、测绘、审核、登簿、发证等房屋登记职责,做好涉及房屋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工作。

   (六)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价、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办理其行政许可事项。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负责全县地质调查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

   (十一)按规定对全县涉及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有关费用进行征收管理,实施并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拨付的各种专项资金。

   (十二)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科学技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台安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台安县西平林场)

 第二部分 台安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843.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4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4.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199.7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20 %,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335.25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支出总计3377.3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75.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55.5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6.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17万元,资本性支出25.03万元。

2.项目支出1501.3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44.46 %,主要包括退耕还林、征地和拆迁补偿、农林水、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0.07万元,增长0.002 %。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比上一年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66.45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35.18万元,增长255 %。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森林培育支出形成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7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94万元,项目支出1501.4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7万元,增长0.002%。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

    (二)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8.9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1万元,占0.00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25万元,占6.844%;卫生健康支出64.22万元,占2.2863%;节能环保支出307.82万元,占10.96%;农林水支出347.25万元,占12.3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98.29万元,占64.02%;住房保障支出98.93万元,占3.5222%。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1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0.2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2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6.47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的取暖费补贴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61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的取暖费补贴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40.9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4.25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4.2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28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行政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60.9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事业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307.82万元,包括:

(1)退耕还林还草307.82万元,主要是2014年至2020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347.25万元,包括:

(1)其他农业支出200.64万元主要是农业机械太阳能杀虫灯、西平林场肥料、复合肥等支出。

(2)森林资源培育0.51万元。

(3)森林资源管理16.00万元主要是检测费、农药款等支出。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6.02万元主要是国家省级地方公益林护林员工资、森防药剂费等支出。

(5)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9.00万元主要是普查费、农药款等支出。

(6)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08万元主要是补缴职业年金等支出。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798.2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24.21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3万元。

(3)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98.11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事业运行1067.39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5)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99.35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98.9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98.93万元,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568.3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 城乡社区支出568.36万元。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33.65万元

(2)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34.7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57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增加7.47万元,增长19%,主要是2020年新购置一台公务用车,下乡业务繁多等原因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5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 %,比上年增加7.47万元,增长19%,主要是2020年新购置一台公务用车,下乡业务繁多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9.23万元,主要用于下乡业务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和燃油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3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2万元,比2019年增加74.34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4.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项目推进较慢,预算执行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二是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安排数据小,造成专项业务工作难以开展。 

2.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 金的使用效益。四是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切实抓好财务各项基础工作,严格按项目进度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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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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