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实施上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贯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指导全县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价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县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全县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拟订城管执法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指导全县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建筑市场,发展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城市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建筑市场和施工、民政殡葬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以及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方面的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执法。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
(十五)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十六)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十七)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
(十八)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二十)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二十一)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就用和交流。
(二十二)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二十三)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记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见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台安县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694.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121.1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4.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8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573.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92%,主要是上年经费结转收入。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4152.23万元,降低29.99%。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支出总计8921.6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045.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7.7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38.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1.56万元,资本性支出54.40万元。
2.项目支出2875.6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2.23%,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减少3785.12万元,降低29.7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3)年末结转和结余773.38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67.11万元,降低32.19%。主要原因:年末结转和结余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95万元,项目支出2875.6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85.12万元,降低29.79%。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2.90%。
(二)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54.9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36万元,占6.48%;卫生健康支出169.86万元,占1.94%;城乡社区支出5359.63万元,占61.22%;农林水支出1547.88万元,占17.68%;住房保障输支出1110.24万元,占12.68%。
(1)行政单位离退休17.0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17.1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3.0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169.8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5.73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64.1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5359.63元,包括:
(1)行政运行363.6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机关服务3838.17万元,主要是机关服务支出。
(4)城管执法50万元,主要是城管执法支出。
(5)工程建设管理3.75万元,主要是工程建设管理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69.6万元,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
(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690.32万元,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38.17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4.农林水支出1547.88万元,包括: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23.00万元,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其他扶贫支出524.88万元,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
5. 住房保障1110.24万元,包括:
(1)棚户区改造4.08万元,主要是棚户区改造支出。
(2)农村危房改造761.00万元,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3)公共租赁住房20.36万元,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4)住房公积金278.5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5)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46.29万元,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66.6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84.62万元,包括: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4.62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其他支出67万元,包括: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7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5万元,包括:
(1)其他抗疫相关支出15万元,主要是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8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81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增加106.09万元,增长126.69%,主要是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购置15台执法车辆的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54%,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65人,1.0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02万元,主要是城建中心冲公务接待费挂账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8.8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46%,比上年增加105.07万元,增长125.47%,主要是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购置15台执法车辆的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78.4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购买,当年购置执法车辆15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5.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6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5.96万元,比2019年减少286.6万元,降低19.73%,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2.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1.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7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8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其他用车1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绩效理念逐步树立。通过几年的绩效评价,各部门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部门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使用财政资金要进行评价,必须讲究效益”的理念正逐步在相关部门形成。
二是支出结构得到优化。从单纯的事后绩效评价转变为与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绩效监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把预算编制与部门发展规划和绩效目标联系起来,并进行跟踪问效。一方面,促使预算的编制更科学、更规范,有利于财政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为项目单位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促使预算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2.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①部门绩效管理不够科学;
②管理措施不够到位;
③目标设施不够合理。
(2)改进措施:
①提高认识,突出重点;
②强化管理,规范行为;
③科学考核,注重实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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