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局文件】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财政局文件】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10月26日 16:10:27 访问量:1298

   

第一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部门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事务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退役军人事务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我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县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镇场(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部门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台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公开报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115.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21.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94.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2.29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2423.72万元,增长143.29%。主要原因: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开展业务时间较晚,财政拨款少

(二)支出总计3959.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8.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84%,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62万元,资本性支出11.23万元。

2.项目支出3490.6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16%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2402.27万元,增长154.28%。主要原因: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开展业务时间较晚,财政拨款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5.85万元

主要是由于资金需要下年度继续使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1.44万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我单位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开展业务时间较晚,财政拨款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67万元,项目支出3490.65万元。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02.27万元,增长154.28%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69.03%

(二)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4.4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9万元,占0.01%卫生健康支出支出61.6万元,1.61%;住房保障支出20.7万元,0.54%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9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0.0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1.6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1万元,主要是单位支付的行政事业人员的医保费等支出

(2)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49.59万元,主要是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20.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0.7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24.8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 其他支出124.85万元,包括: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4.8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4.5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2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增加4.72万元,增长174.81%,主要是重新调拨车辆增加维修费的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7.4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4.72万元,增长174.81%,主要是重新调拨车辆增加维修费的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5万元,比2019增加16.55万元,增加27.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维修(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绩效运行监控,确保按阶段完成各项工作。年末通过单位内部及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等开展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附件(1个)
  •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公开 表格.XLS (76kb) 下载
编辑:孙圣祥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来源于相关正规网站(公众号),由本网站发布,本网站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网站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网站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网站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 台安教育信息资源网 特此声明。
台安教育信息资源网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台安镇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