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教育局文件
台教局字[2009]60号
关于开展“喜迎国庆 歌颂祖国”
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镇场区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巩固和推进我县素质教育成果,树立教育新形象,展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喜迎国庆、歌颂祖国”活动,现将有关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广大师生中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人民群众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通过活动来振奋师生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提高文化素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向全县人民展现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展示素质教育成果,树立教育新形象。
二、原则要求
本次活动是台安县教育系统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的主体活动。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立足学校、基层,充分体现群众性、广泛性和参与性。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面的展演和选拔评比,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的热情,提升各学校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的水平,组选优秀团队参加鞍山市教育系统展演活动。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1、开展歌咏展演活动。以镇场区中心学校、中学和局直各学校为单位,组织不同规模的中、小学学生、教师(师生)的歌咏团队开展演唱活动。县教育局将对歌咏展演活动进行检查评比,评选部分优秀歌咏团队参加鞍山市教育系统歌咏展演活动。教育局组织一台由局直学校参加的歌咏展演活动汇报演出,时间另行通知。
2、举办器乐专场演奏会。以实验小学为主体,适当吸收教育系统有器乐特长的师生,参加鞍山市教育系统专场器乐演奏会。
3、举办科技小发明成果展。以实验小学为主体,开展全县中小学生科技小发明展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参加鞍山市中小学生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展。
4、开展诗歌朗诵、征文活动。以镇场区中心校、局直学校为单位,通过教育局、文学艺术协会联合举办的以“祖国·家乡·校园”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活动启事见《教海艺帆》2009年第三期55页),选拔优秀作品参加鞍山市中小学师生“歌颂祖国”诗歌朗诵(优秀作品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和征文活动。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县教育局主办,为了加强对这一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决定成立台安县教育系统“歌颂祖国”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五、活动日程安排
本次活动,将根据不同活动形式和内容,分别开展。各镇场区中心校、中学、局直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活动,原则上,9月中旬前必须开展完活动,各学校务于9月4日前将活动计划报送到台安县教育系统“歌颂祖国”活动办公室。县教育局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选。县教育局组织的歌咏展演、器乐专场演奏会、科技小发明成果展等活动将在9月中下旬进行。
六、几点要求
1、本次活动的安排意见是在县教育局下发的《台安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园歌曲大联唱活动实施放案》(台教局[2009]39号)和《台安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台教局[2009]40号)的基础上形成的,目的是以迎接建国六十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的精神,巩固和推进我县的素质教育成果,树立教育新形象。本次活动既是对以上两个活动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又是我县教育系统纪念建国六十周年活动的高潮,因此,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在原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场区中心校、中学、局直各学校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同时,要选用有相关专长的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工作。
2、本次活动要立足基层,提倡师生广泛参与,增强师生参与活动的热情,必须做到校校有活动,师生共参与。
3、要注重在活动中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并借此活动,提高师生文化素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
4、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形成校园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各镇场区中心校、中学、局直各学校要在此次活动的基础上,找准本校校园文化活动的立足点,形成品牌与特色,力争做到校校有品牌,班班有特色,人人有特长。通过品牌校、特色班、特长生的建设与选拔,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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