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纪委文件
台纪发[201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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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纪律作风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和《鞍山市机关效能建设“五条禁令”》文件精神,有效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县委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检查。
一、检查对象
此次检查的对象是全县91家科局级单位及其基层窗口单位(详见附表)。
二、检查内容
1、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睡觉;
3、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玩电脑游戏等;
4、互相吃请,午餐饮酒;
5、工作时间下棋、打牌;
6、会议期间迟到、早退、睡觉、’顶替、聊天及其它影响会议秩序的行为;
7、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及借故刁难、吃拿卡要等行为;
8、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故超时限办理等行为;
9、工作时间去歌厅、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
10、其它影响工作正常秩序的行为。
三、检查时间
自
四、检查方法
1、定期检查。利用3个多月时间对全县91家科局级单位及其基层窗口单位逐一进行检查。
2、随时抽查。每次检查以抽签的形式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具体检查小组。
3、重点调查。对行风建设重点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调查。
五、领导分工
为了保证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特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带队,县委办、政府办、机关工委、纠风办、软环境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对抽取单位的机关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组
组长:杨廷
成员:张辉、刘群
第二检查组
组长:董立芳
成员:国军、李新(男)
第三检查组
组长:黄海员
成员:唐天浩、田野
第四检查组
组长:李新(女)
成员:黄福源、刘文鹏
第五检查组
组长:任士伟
成员:陈春艳、刘一明
第六检查组
组长:闫安
成员:张文利、郭峰
六、检查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保密原则,检查之前上交个人通讯设备,并严格做到“四不”,即不泄露、不通风报信、不为当事人说情、不接受吃请和收受礼品及财物。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纪。
2、严格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3、严肃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者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免职、辞退或纪律处分。对多次违纪、屡禁不止的单位或个人,将从重处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在年终评优时“一票否决”,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
4、及时上报汇总。每次检查之后,各检查组要对所查单位违纪人员的姓名、职务、违纪时间、违纪行为、影像资料等进行整理,并制成表格,连同违纪者的检讨书,待检查结束后一并汇总归档。
附: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检查被检单位名单
台安县纪委
台 安 县 监 察 局
台安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检查被检单位名单
(91家)
县委办 人大办 政府办 政协办
农经局 文广电局 卫生局 动监局
统计局 环保局 物价局 司法局
韭菜台镇 高力房镇 黄沙蛇镇
组织部 宣传部 水利局 县纪委、监察局
人社局 城建局 交通局 法制办
外经局 农调队 金融办 油田办
达牛镇 西佛镇 新开河镇
政法委 统战部 老干部局 县直机关工委
商业局 粮食局 财政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
安监局 林业局 水产局 广播电视台
桑林镇 新台镇 富家镇
信访局 党校 总工会 团县委
供销社 农机局 发改局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档案局 旅游局 地震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新华农场 台东区 台北区 招投标办公室
妇联 工商联 文联 洪家农牧场
经信局 科技局 民政局 中小企业局
法院 检察院 科协 对外交流办
台西区 台南区 辽宁生态管理局
残联 教育局 公安局 奥体中心
国土局 计生局 审计局 综合执法局
新村办 西平林场 桓洞镇 采购中心
编办 农业高新技术区管理委员会
台安九股河工业经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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