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解决我县师资不足问题,从而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鞍政办发[2007]75号《关于实施两项工程、一个计划意见的通知》、辽人字[2007]130号《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辽教办发[2010]69号《关于做好2010年辽宁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拟招聘部分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120人。
初中教师26人,(语文7人,数学4人,英语10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1人,地理1人,政治1人)。
小学教师94人,其中小学体音美教师47人(体育专业15人、音乐专业15人、美术专业17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2008—2010年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初中各学科教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
报考小学教师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除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
报考小学体音美教师要求专科以上学历体、音、美专业。
3、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信息,自愿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1、发布信息。将招聘对象、条件、人数、考核录用办法、聘后待遇等通过台安教育网及台安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2、组织报名。教育局对报名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
3、考试考核。⑴笔试:全市统一组织对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⑵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类)由高分至低分按1:2确定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择优录用。按考试、考核所得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分学科(类)确定被录用者。
5、通过台安教育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被录取者名单及成绩。
6、录取结果报县人事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取分配原则
1、分科(类)报名,按科(类)录取,考虑户籍所在地统一分配去向。
2、先录取中学各科及体音美,中学各科及体音美未被录取者可根据自愿参加小学排序录取。
3、中学各科及小学体音美报名名额未满其余额转加到小学名额上。
六、待遇及管理:
1、受聘者被录用后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人事局上编注册。
2、被聘者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在职同等条件教师对待。
3、被聘者在农村学校四年之内不得调动工作或报考公务员。
4、被聘者其他待遇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七、关于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9----
2、报名地点:台安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一楼)
联系电话:4824473
3报名时携带:(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报到证(派遣地为市、县教育局,此外需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原件及复印件。(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要求为A4纸。(6)报名考试考核费50元。
台安 县 教 育 局
二O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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