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鞍食安办发[2013]6号)文件精神和台安县食安办的文件要求,台安县教育局于
经检查,全县原有的15家食堂已有4家停业,还剩11家食堂。 这11家食堂共有食堂管理人员15名,从业人员51人。对照检查内容符合办学生食堂条件的有5家,不符合办学生食堂条件的有4家,存在问题的有2家。教育局对不够条件食堂勒令停办4家,限期整改2家。并下发了由教育局盖章受检学校主要领导、承办人签字的“勒令停办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这些学生食堂立即停办或整改。
勒令停办的学生食堂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1、无餐饮营业许可证。2、从业人员没有健康体检合格证。3、食堂没有食品进货台账。4、每天没有食品留验。
限期整改的学校食堂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1、实际从业人员与上报人数不符,所以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健康体检合格证。2、学校食堂没有食品进货台账。对限期整改的学校食堂,教育局限期其5天内整改完毕,5天后教育局将对其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今后,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卫生、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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