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2月22日,台安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内容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教材编写等六个方面。
检查中发现有5家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问题,主要是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门不是推门、灭火器数量不够等,针对这些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培训机构立即整改。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潜在隐患,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水平。


一审一校:刘飞
二审二校:刘飞
三审三校:赵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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