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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文件】台安县台东街道2020年度决算

2021年10月26日 15:46:17 访问量:1276

    

第一部分    台安县台东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台东街道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台东街道2020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台东街道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本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居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街道辖区内的建设和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本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指导和帮助社区、村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村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十)向上级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台东街道2020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台东街道本级 

第二部分 台安县台东街道2020年度部门公开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台东街道2020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93.2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93.2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3.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607.50万元,增长61.6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原台东、台南街道合并,规模扩大。

(二)支出总计1593.2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21.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95%,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8.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271.7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7.05%主要包括农业资源保护、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607.50万元,增长61.6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原台东、台南街道合并,规模开销增大。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年末结转结余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50万元,项目支出271.70万元。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7.50万元,增长61.63%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9%

(二)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3.2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52万元,占6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7万元,8.84%;卫生健康支出32.98万元,2.07%;农林水支出218.54万元,13.7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6.70万元,10.46%;住房保障支出54.58万元,3.43%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5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01.11万元,主要行政部门等支出。

(2)事业运行243.85万元,主要是事业部门等支出。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56万元,主要是其他相关部门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68.5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31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2.98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32.98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农林水支出218.54万元,包括:

(1)农业资源保护维护与利用支出60万元,主要农田保护等支出。

(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13.54万元,主要是村级经费等支出。

(3)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45万元,主要是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支出。

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6.70万元,包括: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66.70万元,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54.5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4.5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5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减少1.42万元,下降15.15%,主要是节约开支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7.9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1.42万元,下降15.15%,主要是节约开支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1.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2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12万元,比2019年增加140.74万元,增长48.8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原台东、台南街道合并,规模扩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8.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台东街道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实时收集评价基础数据及资料,确保按阶段完成各项工作。年末通过单位内部及单位党工委领导意见建议等开展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台东街道整体绩效管理中改进措施

深入社区、村基层党组织,了解群众切实关心问题,进一步改善辖区内居民生活质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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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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